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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招委《四川省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系科)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美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工作质量,利于招生院校选拔人才,方便考生参加专业考试,减轻考生的经济负担,我省普通高等院校美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卷计分。凡报考我省和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普通高等院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招生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 2005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艺术报考指南》和四川《招生考试报》。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 身体健康。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办)报名。 2.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 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到报名结束之日不满一年者。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1. 文考报名 (1) 时间:2004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逾期不再补报。 (2) 地点: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 2. 专业考试报名 (1) 时间:2005年4月1日,逾期不再补报。 (2)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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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名称 |
考 点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成都考点 |
四川师范大学(校本部):(成都市静安路5号天府广场乘38路、西门茶店子乘79路车到终点站下) |
(028)84768899 |
| 内江考点 |
内江师范学院(内江市东桐路705号) |
(0832)2341097 (0832)2340820 |
| 绵阳考点 |
绵阳师范学院(绵阳市仙人路一段30号) |
(0816)2200001 |
| 乐山考点 |
乐山师范学院(乐山市市中区斑竹湾118号) |
(0833)2276288 |
| 南充考点 |
西华师范大学(南充市育英路44号) |
(0817)2314351 |
| 达州考点 |
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达州市南坝街400号) |
(0818)2760947 |
注:今年仍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市、德阳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南充市、广安市、遂宁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内江市、资阳市、自贡市、泸州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内江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乐山市、眉山市、攀枝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请考生在填涂报名卡的考点栏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填涂。错涂、乱跑考点影响专业考试的考生后果自负。
四、报名手续及办法 1. 文考报名手续及办法 考生须本人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除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文考报名考试费外,还需交验下列材料: (1) 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职、从业人员持单位证明,其他考生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介绍信; (2)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 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涂《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卡》(以下简称《报名卡》),领取《四川省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考生必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美术统考考点、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报考证》还必须打印考生照片并加盖县(市、区)招办骑缝章后塑封,如果发现错误应立即要求招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专业考试。 所有考生不得代报,过时不再补报。凡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2. 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及办法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于规定时间内到专业考点(按《报名卡》上填涂的考点)报名,按省规定的标准缴纳专业报名和考试费,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一致。
五、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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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时 间 |
| 色 彩 |
4月2日下午2:00—5:00 |
| 素 描 |
4月3日上午8:30—11:30 |
| 速 写 |
4月3日下午2:00—3:00 | 考生凭《报考证》、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专业考试。 素描、色彩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50分,速写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专业考试范围: 色彩:静物; 素描:人物头像写生; 速写:人物。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 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六、签发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招办通过电子邮件传送到各市(州)招办,考生凭《报考证》于4月28日至4月29日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9日至5月13日期间,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七、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报考普通高等艺术类专业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专业的职高生、普通中专、中师、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艺术高校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计划志愿;参加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艺术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志愿。两类考生志愿不能交叉填报,错填乱写者,责任自负。 凡专业成绩达到省定本科线的考生可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凡专业成绩达到专科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省内及认定我省成绩院校的高职(专科)志愿,错填本科志愿无效。
九、政考、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十、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领导下,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一般按专业或文考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四川省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0068 地址:成都市静安路5号 电话:(028)84768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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