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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隶属于国家教育部,是一所理、工、文、管、经、法、艺术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点院校。2005年我校继续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
一、报名 1.报名资格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相当于中学六年级),品行端正,无犯罪历史记录,身体健康。包括由内地(国内)移居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的人士。 我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依照《北京林业大学本科专业体检受限对照表》执行。 2.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执行。
二、填报志愿和考试 填报志愿和考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执行。
三、招生专业 理工类:园林、城市规划、生物科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草业科学(城市草坪与高尔夫球场方向)、园艺(观赏园艺方向)、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艺术设计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统计学(证券投资与分析方向)、统计学(市场调查与分析方向)、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方向)、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物业管理方向)、心理学
文史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物业管理方向)、法学、心理学
四、录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划定录取资格线,我校在录取资格线上根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
五、入学 1.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以《北京林业大学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 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管理,并可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和军训课。
六、其它 1.新生学费为1500美元/年(或按当日汇率缴纳人民币),其它费用按《北京林业大学2005年新生入学指南》执行。 2.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本科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4.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5.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台湾省新生还需办妥途经香港返回台湾的香港再入境手续。或提供学业结束能及时离开大陆返台湾的保证书。
七、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教育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简章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4年11月
招生咨询 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 传真:010-82381399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 电子邮件:blzsb@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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