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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介绍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广播电视新闻传播、语言文学、播音学及艺术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音像公司、互联网站等电子传媒及其他影视部门从事播音与节目主持,以及教学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视播音与主持艺术、广告播音艺术、文艺作品演播、体育比赛解说(演播)、广播电视节目策划与制作、重大事件现场报道与评述、播音与主持艺术精品鉴赏、采访编播艺术、网络语言、写作与演讲、新闻理论、播音学概论、普通话语言、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形体艺术、美学、演播艺术心理学等。
艺术设计专业:本专业设有装潢设计、环艺设计、装饰绘画三个专业方向,培养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艺术设计与创作,能在艺术设计部门、学校及企事业单位从事产品包装设计、装饰装潢设计、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环艺设计及CI设计,具有较强设计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中外艺术史论、设计史论、三大构成、摄影、素描、色彩、应用结构素描、艺术文字构成、现代图学、装帧、装饰、展示、包装、CI设计、环艺、美术设计软件(Photoshop、Photo Deluxe、Corel Draw、Freehand、PageMaker、AutoCAD、3Dsmx ……)、及市场、媒体与传播、桌面印刷系统、工艺制作等。
动画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电影、电视动画创作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能在电影、电视等媒体的制作岗位上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研究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美学、动态素描、动作设计、构成学、动画运动规律、电影技术概论、影视制片学、图形设计、视听语言、动画片赏析、摄影、音乐赏析、动画技法及设计、计算机美术COREL DRAW、计算机美术PHOTOSHOP、计算机三维动画3D MAX、影视动画创作、多媒体技术及应用、短片拍摄、非线性影视后期编辑制作等。
二、考试科目及招生地区
 注: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如需伴奏,请自备伴奏磁带。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2、身体健康。报考播音专业者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夜盲。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报名办法
1、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参加专业考试。
2、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2005年高等艺术院系招生报考证》及一寸免冠照片4张(黑白彩色均可),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考前接受考生面报,不接受函报和代报。
3、报考艺术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的陕西籍考生必须参加由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组织的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文化课考试: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于4月15日前发给“西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全国普通高招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间平衡,按照如下原则录取。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合成后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动画专业,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合成后择优录取。
3、文化课成绩无单科限制。
4、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
通讯地址:西安市西北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069
联系电话:(029)88302211 电子信箱:zsb@nwu.edu.cn
查分网址:Http://www.nwu.edu.cn>>“西大本专科招生”栏目中“本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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