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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二00五年招生简章(省内普通类)

2005-8-28 3:10:00  中国书画家网

    云南艺术学院创建于1959年,是中国西南边疆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多学科综合性本科高等艺术学院;下设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戏剧学院、舞蹈学院、电影电视艺术系、艺术文化系、文华学院(综合性独立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及一所附属艺术学校,2005年面向全省招收普通类各专业学生。根据云南省计委、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05年招生简章如下:


一、2005年招收专业、学制及收费情况(表)

注:一、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及省外计划分配详见云南省及相关省区每年四-五月的《招生报》

    二、凡报考我院本、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含三校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按省招办统一要求,今年凡报考艺术类各专业(含统考及非统考)的考生,均须先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资格报名手续,并领取《报考资格证》。具体报名及考试时间为:

1、资格报名时间:1月4日—1月9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办法详见报考程序部分)


2、专业考试及报名时间:

(1)    非统考专业报名时间:2005年2月14日—2月15日

非统考专业考试时间:2005年2月16日—2月20日

(2)   统考专业报名时间:2005年2月21日—2月22日

统考专业考试时间:2005年2月24日—2月28日

注:本院五年制专科的考试科目及要求,详见附艺校招生简章,附艺校专业考试的报名及考试时间:2月14日-2月18日

(省外考生请到相关省区招办或招生院查询)
 

三、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音乐学(师范类)本科(总分320分)

1、音乐素质测试(笔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音乐基础理论(笔试,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3、声乐演唱(自选歌曲1-2首,要求演唱完整,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4、键盘乐器演奏(自选曲目1-2首,要求演奏完整,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二)、美术学(师范类)本科、电脑美术设计专科(高职)(总分350分)

1、素描——造型准确,光影表现,限用铅笔(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限用水粉、水彩(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速写——结构比例准确。(半小时,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4、绘画构图——命题、构思新颖,构图完整,造型深入,在试卷上完成(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三)、艺术设计本科、艺术设计学本科、广告艺术设计专科(高职)、陶艺制作专科(高职)(总分350分,四专业一次性考试,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以上本,专科各专业志愿)

1、素描——透视结构准确,造型生动,构图完整(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限用水粉、水彩(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速写——结构比例准确。(半小时,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4、图形设计——构思新颖、构图完整,色彩和谐(三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四、非统考类各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总分320分)

          1、《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2、《和声》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3、《旋律写作》(歌曲创作)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4、《器乐写作》(旋律发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5、《视唱练耳与乐器演奏》以满分120分计入总分

 

 

(二)音乐表演本科(总分300分)

1、《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3、《视唱》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4、《专业主科》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演唱方向分数比例:演唱分90;形象分10分)

 

(三)、音乐学本科(专业类)(总分340分)

1、《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3、《音乐基础知识与论文写作》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4、《演奏或演唱》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四)、电脑音乐制作专科(高职)(总分260分)

1、《音乐基础理论》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2、《视唱练耳》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3、《歌曲创作》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4、《乐器演奏》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五)、民族音乐表演专科(总分200分)

1、《音乐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演奏或演唱》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六)、绘画本科、美术学(专业类)本科、摄影(艺术摄影)本科、雕塑本科(总分250分,四专业实行同场一次性考试,考生可以同时填报四项志愿)

1、    素描——3小时,造型准确,光影表现形体,限用铅笔。以满分100分计入总成绩

2、    色彩——3小时,色调准确,色彩表现力好,限用水粉、水彩表现。以满分100分计入总成绩

3、    速写——半小时,构思新颖,构图完整,造型准确,任选铅笔、炭笔、钢笔、圆珠笔等工具表现。以满分50分计入总成绩

 

(七)、动画本科、艺术设计(民族民间艺术与设计)本科(两专业实行同场一次性考试,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两项志愿,总分350分)

  1、速写及卡通造型——限用铅笔表现(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2、色彩——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八)、表演本科(总分200分)

1、表演——集体小品,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2、特长展示(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3、朗诵——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4、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九)、导演本科(总分200分)

 1、自选朗诵、小品表演(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2、命题小品表演——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3、文艺作品评论——指定戏剧、影视作品(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4、命题讲述故事——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十)、戏剧影视文学本科(总分200分)

       1、记叙文写作(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2、命题讲述故事(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3、特长展示(以满分20分计入总分)

4、    文艺作品评论——指定影视、戏剧作品(以满分70分计入总分)

 

(十一)、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总分200分)

            1、朗诵——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2、朗诵——根据主考老师出题进行(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3、即兴讲述——根据主考老师出题进行(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4、艺术特长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可进行小品、歌唱、舞蹈、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考试用具自备(以满分40分计入总分)

 

(十二)、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总分200分)

1、素描(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2、色彩(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3、创作(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4、口试(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十三)、时装广告模特表演专科(总分200分)

1、基本素质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a、穿泳装,整体形象目测(身高及身体比例测量)

b、自选舞蹈表演

2、形体表演(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a、形体及舞蹈动作模仿

b、模特T台表演模仿

 

(十四)、舞蹈学本科、舞蹈表演专科(总分300分,两科实行同场一次性考试,考生可以同时填报本、专科两项志愿)

1、舞蹈素质测试(基本素质,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舞蹈自选片段(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专业主科(每考生仅选一项,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1)、舞蹈即兴、模仿

(2)、声乐、诗朗诵

 

(十五)、舞蹈编导本科(总分300分)

1、       自创舞蹈片段(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2、       动作模仿、基训、民间舞(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3、       即兴表演(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4、       命题结构(笔试,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5、       命题创作(以满分60分计入总分)

注:凡报考舞蹈学本科、舞蹈表演专科的考生(包括三校毕业生),文化考试必须参加全国高考。

 

(十六)、广播电视编导(含影视编导、剪辑与音乐编辑)本科(总分200分)

1、       影片分析(以满分50分计入成绩)

2、       视听思维测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成绩)

3、       面试(以满分50分计入成绩):

(1)    自我介绍与朗诵(自选,时间不超过3分钟)

(2)    节奏、音乐素质测试;

(3)    艺术特长展示(除钢琴外,自备工具)

(4)    回答提问(文艺影视常识等)

注: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方向)和广播电视编导(剪辑与音乐编辑方向)考试科目相同,但在《视听思维测试》中,试卷不同。

 

(十七)、摄影(影视摄影)本科(总分200分)

1、       场景感受创作—根据文字描述进行命题绘画创作,强调透视与色彩表现能力(以总分80分计入总成绩)

2、       摄影作品分析(以总分70分计入总成绩)

3、       面试(以总分50分计入总成绩)

(1)、自我介绍

(2)、节奏、音乐素质测试;

(3)、艺术特长展示(除钢琴外,自备工具)

(4)、回答提问(文艺影视常识等)

 

(十八)、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本科(总分270分)

1、笔试——文史知识、艺术常识、影视作品分析。(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面试——包含口试、艺术素质测试、艺术专业特长展示。(以满分120分计入总分)

注:公共事业管理(文化艺术管理方向)是我院新增设的本科专业,旨在培养既具有综合艺术专业理论知识,又有文化艺术管理素养,能在文化艺术演出管理部门进行策划、组织、洽谈、协调,在文化传媒公司进行形象设计和推广,能够以科学的方法协调、管理文化艺术市场在对内对外的文化产业中发挥作用的管理人才。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分别开设有文化艺术管理学、艺术传播学、艺术法学、艺术心理学、艺术市场学等。

附注:

1、笔试内容包括文史知识、艺术常识、影视作品分析。(以上三项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同时,笔试中加入附加题《综合管理素质摸底》,形式为标准化选择题和问答题,仅作为对考生管理素质进行简单了解,附加题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包含口试(回答提问)、综合艺术素质测试(编讲故事、朗诵等)、艺术专业特长展示(分为表现类和表演类)。(以满分120分计入总分)

 

 

五、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考生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艺术事业努力学习。

凡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均可报考。

(二)、专业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音乐学(含专业类及师范类)及作曲类考生应五官端正、发声器官无疾病、无口吃,有一定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3、美术类考生应无色盲、色弱。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类考生,须具备一定的数学、外语基础。

4、表演类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男身高1.72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裸视1.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女生应考时均须着紧身衣;准备高跟鞋。

5、时装设计与模特表演专科专业男生身高要求1.80以上,女生身高1.68米以上。

(三)、年龄不限,婚否不限。

(四)、军队战士须经大军区政治部同意,并出具准考证明,方可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

3、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非毕业班在校生。

4、上一年和当年被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艺术院校(系科)、中等专业学校录取而不报到,或因徇私舞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等未满两年的学生。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及劳教期间的劳教人员。

6、未取得《云南省中学生体育标准合格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六、报名考试程序

(一)今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的资格报名和招生院校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即艺术类考生在专业考试前必须按规定时间先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考生再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直接到我院进行专业考试报名,参加考试。凡未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进行资格报名者,均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报名要求:

1、应届毕业生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在职,从业人员持单位证明,其他考生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介绍信;

2、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

3、准备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在地县(市、区)招生办资格报名时交3张,到院校进行专业报考时,每报考一个专业交3张。

(三)     专业考试报名要求:

1、考生持县(市、区)招办签发的《报考证》及身份证直接到我院报考,按报考须知要求,办理专业考试手续,报名时每专业交与《报考证》同底照片3张,并按规定标准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00]138号文件规定,每专业(人次)考试费100元,报名时另交报考材料工本费10元。

2、允许考生跨报我院专业相近的两个系或两个以上专业;须分别报名、分别交费、分别考试。

3、我院招生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普通高考)两次进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专业初选线的考生持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专业准考证》和《文化考试通知单》在我省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时也必须出具专业考试《报考证》,《专业准考证》及《文化考试通知单》。未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艺术类专业。

 

七、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参照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特别提醒:

一、所有专业的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二、根据教育部最新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从2004年起,我院将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含省内)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院备案即可;

三、凡专业考试合格,取得《文考通知书》,参加了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了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请务必于高考结束、收到文化成绩通知单后,将志愿表及文化成绩的复印件尽快寄到我院各招生院、系,以便我院汇总成绩,及时划定各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

3、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40分以上,方可录取。

4、录取结果,请于8月中旬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校园网查询:WWW.YNART.EDU.CN

5、根据文化部、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实行试读制,专科生试读期为一学期;本科生试读期为一学年;试读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试读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单位、地区。

 

八、考点设置

专业考点(含统考类及非统考类)设在云南艺术学院内,乘2路、26路、70路及8路公共汽车到昆医附二院站下车后向前走500米,或到麻园站下车后向后走200米,即可到本院。

 

九、其它

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可以查分。

 

本院地址:昆明市西郊麻园9号

招生简章、专业考分、录取结果查询:WWW.YNART.EDU.CN

电话、传真:(0871) 5353132、6249078、6249336、5511760

邮    编:  650101

(本简章每份成本费人民币5元,函索加邮资,挂号2.80元,平信0.80元,请详细注明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制

二00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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