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关于加强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单独测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5-8-28 2:54:00 中国书画家网 |
燕山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河北艺术职业学院、承德民族师范专科学校、石家庄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规定,为加强200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单独测试管理、保证此项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校长参加的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要参与测试的全过程,切实健全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专业测试工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招生过程中各类舞弊违纪现象的发生。对测试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舞弊事件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 二、各高校要精心组织,周密谋划,要组织专家或通过试题库进行技能测试命题,并按照有关保密要求进行印制和保管;成绩的评定要客观准确。切实做到试题命制科学、考试组织规范、成绩评定公正。 三、严格选拔参加测试工作的评委及其他工作人员。要选聘政策性强、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测试工作。在测试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任务和职责。所有工作人员做到:不参加培训不准上岗,不明确职责不准上岗,不掌握规则和程序不准上岗。要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做到“教”“考”分离。各高校不得以举办专业辅导班等形式对今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进行培训辅导,在其他专业辅导班进行教学的本校教职工不得参加专业测试的各项工作。今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本校工作人员必须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专业测试的各项工作。不得编印任何与专业测试有关的复习(指导)资料。 四、各高校要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工作预案,对专业测试过程可能出现的影响测试工作的事件,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影响测试工作的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五、各高校校要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要从方便考生参加测试的角度出发,想考生之所想,急考生之所急,千方百计为考生参加测试提供各种方便。不得随意更改已向社会公布的测试时间、地点、测试项目和测试程序,确保测试工作公平、公正。 六、各高校务于2005年1月1日前将本校艺术类单独测试专业招生简章及相关测试安排报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未在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进行的艺术类单独测试,在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不予以投档。对高校组织的艺术类单独测试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将选择适当时间进行巡视。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 2004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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